
與車輛抗電磁輻射干擾性能相關的技術要求/R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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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責任編輯:人氣:-發表時間:2013-09-28 17:11
1 檢測方法
提交認證的車輛的抗電磁輻射性能的檢測應按照本法規(R10)附錄6所描述的方法進行
2 車輛抗電磁輻射性能的參考限值
2.1 如果按照本法規(R10)附錄6中所描述的方法進行檢測,那么在20~1000MHz的90%的頻帶范圍內,場強參考限值應該為24V/m的均方根值,并且在20~1000MHz的整個頻帶范圍內,場強參考限值應該為20V /m的均方根值;
2.2 如果在按照本法規(R10)附錄6所描述的方法進行檢測并且受到高于參考限值25%的場強(以V/m表示)的輻射時,車輛的駕駛員或其他道路使用者不會觀察到車輛的驅動輪速度的異常變化,可能對其他的道路使用者造成混亂的性能下降和駕駛員對車輛的直接控制,那么代表該型號的車輛應被認為滿足抗電磁輻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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